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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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

为了鼓励研究生学习学业的积极性,从2014年开始推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规定:2026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不设等次,按照每生5000元标准资助,无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生(全日制非定向)采取申报制,名额分配见附件表。硕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不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内。

2、所有获奖材料和发表论文情况须为2025-2026学年期间未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材料,原则上须署名“上海戏剧学院”身份。

3、评审机构及职责

(1)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于2026年9月8日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联合修订本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已完成公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评审程序

(1)启动评审

10月23日,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制(修)订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时发布予本院系所有师生知晓。

(2)评审流程

①发布申报通知,各学制内非定向老生根据申请条件和申报通知,向系内提交纸质版《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报表》、佐证材料等申请材料(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格式文档)。硕士研究生申报表格和材料根据通知及发布的时间节点,提交至系办公室。

②学生须同步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线上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

③请同学们于2026年10月23日24点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系内,系内对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④本系学业奖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系实施细则,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本院系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相关评审材料11月6日(周五)前报送至学工部。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附件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格》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请表》

附件3:《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2025-2026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

(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如论文首页、论文页,荣誉证书等。《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详见附件)

附件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格(参考).doc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请表.doc

附件3:院系2025-2026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评测表.xls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