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海杯”2009年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戏剧小品大赛全院火热征募
“纳海杯”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戏剧小品大赛参赛规则
一、参赛人员资格:
凡具有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主演、舞美设计及制作管理人员)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
二、报名及剧本投递:
以个人或集体形式的报名参赛。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表可至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网站“最新动态”栏目内下载。http://192.168.2.22:8080/xjxy/yxdhn.jsp?dept=1
报名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与文字版的报名表以及参赛剧本。电子版请发至cyening@126.com 或clack_su@163.com。文字版请于8:00—11:00或13:30—16:30交至表演系办公室。提交剧本必须为A4打印稿,宋体四号或小四号字。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为原创或改编的作品(不含独幕剧、剧本改编、剧本片段等)。
2、参赛作品鼓励学生在题材、呈现方式、表演方式上有所创新。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含明显商业意图之内容。
3、参赛作品须先将小品剧本提交组委会。
4、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
四、剧本经组委会通过后,分期发放经费、建组排练。
五、比赛时间:2009年4月上旬
六、评奖:
为鼓励同学积极参与为主,积极肯定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劳动和成绩。拟在评奖中较大范围地设置如下奖项:
优秀小品奖(不超过2名);
优秀剧本创作奖(不超过2名);
优秀导演奖(不超过2名);
优秀表演奖(不超过5名);
优秀舞台美术设计奖(不超过3名);
优秀灯光设计奖(不超过3名);
优秀演出管理奖(不超过3名);
优秀化妆设计奖(不超过2名);
优秀服装设计奖(不超过2名);
优秀组织参与奖(不超过3名)
最受观众欢迎的小品2名
其中,“最受观众欢迎的小品奖”由现场观众投票选出,其余由组委会吸收观众的意见评比选出。
获奖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综合素质测评分酌情加分。
“上海戏剧学院2009年学生戏剧小品大赛”
活动方案
为激励我院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创造能力,培养学生艺术求真精神与创新能力,根据学院有关部署,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团总支学生会与纳海剧社拟于2009年4月上旬举办“上海戏剧学院2009年学生戏剧小品大赛”。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纪念建国六十周年”为主题,弘扬改革开放、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鼓励学生在小品创作中探索新的呈现形式与表演方式。
本次大赛以学生自主编创、自主制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创造性,不受专业限制进行联合创作。在编创小品的同时,鼓励学生增强宣传、制作意识,发挥各专业优势。
二、组织结构:
1、大赛设组织委员会,由系学生会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定期召开会议,宏观把握活动进程,协调各阶段工作。
2、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奖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评奖委员会负责审定剧本、评比奖项工作。评委会由系领导牵头,除学院内有关专家、学生外,(决赛阶段适情况)聘请社会知名艺术家1—2人参与评比工作。
执行委员会负责整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为组委会的日常机构。
三、时间安排:
12--3月上旬 各委员会成立;开始宣传;征集剧本;
3月中旬—下旬 停止征集剧本;由评委会选出参赛剧本,并对剧本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放启动经费;自行排练;参加初审。
3月下旬 确定参加决赛的小品。
4月上旬 在校内比赛。
四、评奖:
本次比赛以鼓励同学积极参予为主,积极肯定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劳动和成绩。拟在评奖中较大范围的设置奖项。获奖同学除得到物质性奖励外,综合素质测评分也酌情加分。具体评奖事宜另列。
五、经费支持:
为支持同学的创作热情,表演系纳海剧社将对拟对每个通过剧本初审的小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分期发放资金。
六、附属活动
(一) 辅导讲座
活动期间,将再次邀请学院教师对戏剧小品的有关问题举办讲座。
(二)研讨活动:
针对此活动,组织师生对活动的价值、本次活动的得失以及今后活动的发展方向等进行研讨。
(三)作品结集
将获奖作品进行文字和影像资料结集,发参与同学留念,学院备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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