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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达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下达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经讨论研究,表演系以及音乐剧中心决定推荐以下同学获得上海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级

姓名

拟获奖名称

14级戏剧影视专业

马小雅

上海市奖学金

15级戏剧影视专业

海洋

国家励志奖学金

15级戏剧影视专业

高明玉

国家励志奖学金

14级音乐剧

高小茜

国家励志奖学金

15级音乐剧

刘博研

国家励志奖学金

15级音乐剧

牟敏雪

国家励志奖学金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意见可直接向表演系办公室反映,电话62488616。公示期从20179月28日至10月10日止。

 

表演系、音乐剧中心

2017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