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戏剧学院表演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振兴戏剧(影视)事业,提高各专业艺术院团和戏剧爱好者的表演艺术水平,培养既有艺术实践经验,又能掌握理论知识的表演人才。我院开办2016年表演进修班(全日制),学制一年,2016年9月——2017年6月。
我院为表演进修班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由专业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教学,教授、副教授指导教学,青年骨干教师和MFA艺术硕士生组成教学梯队,充分保证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学员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进修证书。开设课程有《表演基础训练》、《戏剧中体验》、《表演片段训练》、《演员声音训练》、《演员身体训练》、《台词》。
● 报考对象及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纪律。
2. 各省市话剧团、电视台、电影厂及地方文艺团体中具有一定舞台、影视表演实践经验的演员,以及具有一定基础的文艺爱好者。
3. 年龄十六至三十五岁,身体健康者。
● 免试入学者条件:
1. 凡参加我院表演本科考试三试,最终未录取者,凭当年准考证可免试在进修班学习。
2. 凡外省市表演专业在校本科生,由学校推荐,提供相关的在校成绩单等证明,经我院相关责能部门商榷并批复后可免考转入我院进修班学习。
● 学制和学费:
本班学制一年(走读全日制) 2016年9月 一一2017年6月。每位学员一学年(两学期),学费22000元人民币。
● 报考办法:
1.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证件复印件,单位委派的需提供介绍信、推荐信。
3.请在2016年6月27至6月29日,上午10:00—下午16:00来系部综合办公楼2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同时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100元人民币,交一寸免冠报名照2张(彩色或黑白)。
● 考试时间与内容:
根据报考材料审核,定于6月30日上午8:30,将在上海戏剧学院教学楼进行专业考试。考试内容:朗诵(故事,散文或寓言,任选一篇)、形体(舞蹈、广播体操任选)、唱歌(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即兴表演。
● 录取和待遇:
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院将于考试后两周发给录取通知书。该班学员在院学习期间应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我院不负责分配。本班学员住宿自理。
邮政编码:200040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或延安西路355号)
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21- 62488616 传真:021-62495625
部门动态
- 12-17 “STA-第三届表演教育国际论坛”开幕,聚焦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在今天
- 12-16 表演系课堂精彩重塑一周内,徐峥老师再次走进课堂
- 12-06 PT专家徐峥老师走进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