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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海杯”第五届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小品大赛全院火热征募

 
为激励我院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创造能力,培养学生艺术求真精神与创新能力,根据学院有关部署,由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学生处、团委、创作中心主办,表演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与纳海剧社拟于2013年5月下旬承办“纳海杯”第五届上海戏剧学院小品大赛。本次大赛以“社会·校园”为主题,鼓励学生自主编创、自主制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创造性,不受专业限制进行联合创作。在编创小品的同时,鼓励学生增强宣传、制作意识,发挥各专业优势。
一、参赛要求:
    大赛面向全院(系)征集作品。参赛专业不限,年龄不限,个人、团体不限,题材以大赛主题为主。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为原创或改编的作品,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鼓励原创,设最佳原创剧本奖)
  2、作品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反映现实生活、突出时代特色。
    3、表现手段不限,可以为话剧小品、歌剧小品、舞剧小品、歌舞剧小品、戏曲小品等。
4、鼓励创新,包括新题材、新视点、新形式。
5、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含明显商业意图之内容。
6、参赛作品须先将小品剧本提交组委会,剧本经组委会通过后,自行建组排练。(预赛时间为4月上旬,预赛时参赛作品须为作品成品)。
7、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参赛人员资格:
  凡具有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主演、舞美设计及制作管理人员)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
 
四、报名及剧本投递:
     以个人或集体形式的报名参赛。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25日。
    报名表可至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网站“公告栏”栏目内下载。
    报名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与文字版的报名表以及参赛剧本。
电子版请发至382115063@qq.com文字版请于3月11日后,8:00—11:00或13:30—16:30交至表演系办公室。提交剧本必须为A4打印稿,宋体四号或小四号字。
 
五、比赛时间 
2012年5月下旬
 
六、评奖:
优秀小品一、二、三等奖
最佳原创剧本奖
最佳表演奖 
最佳导演奖
最受观众欢迎小品 
最佳灯光设计奖 
获奖者将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并有资格参评上海戏剧学院专业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分酌情加分。
 
七、其他事宜
1、本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有关大赛规程的解释权由大赛承办单位行使。
 
八、大赛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18801915931 小马
                           
 
 
 
表演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纳海剧社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