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海杯”第四届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小品大赛全院火热征募
为激励我院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创造能力,培养学生艺术求真精神与创新能力,根据学院有关部署,由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学生处、团委、创作中心主办,表演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与纳海剧社拟于2012年5月下旬承办“纳海杯”第四届上海戏剧学院小品大赛。本次大赛以“我们的时代”为主题,鼓励学生自主编创、自主制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创造性,不受专业限制进行联合创作。在编创小品的同时,鼓励学生增强宣传、制作意识,发挥各专业优势。
一、参赛要求:
大赛面向全院(系)征集作品。参赛专业不限,年龄不限,个人、团体不限,题材以大赛主题为主。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为原创或改编的作品,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
2、作品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反映现实生活、突出时代特色。
3、表现手段不限,可以为话剧小品、歌剧小品、舞剧小品、歌舞剧小品、戏曲小品等。
4、鼓励创新,包括新题材、新视点、新形式。
5、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含明显商业意图之内容。
6、参赛作品须先将小品剧本提交组委会,剧本经组委会通过后,自行建组排练。(预赛时间为3月下旬,预赛时参赛作品须为作品成品)。
7、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参赛人员资格:
凡具有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主演、舞美设计及制作管理人员)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
四、报名及剧本投递:
以个人或集体形式的报名参赛。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25日。
报名表可至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网站“公告栏”栏目内下载。
报名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与文字版的报名表以及参赛剧本。
电子版请发至rx-07fc3s@qq.com或382115063@qq.com,文字版请于2月26日后,8:00—11:00或13:30—16:30交至表演系办公室。提交剧本必须为A4打印稿,宋体四号或小四号字。
五、比赛时间
2012年5月下旬
六、评奖:
获奖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有资格参评上海戏剧学院专业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分酌情加分。
七、其他事宜
1、本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有关大赛规程的解释权由大赛承办单位行使。
八、大赛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18801915931 小马
18616220204 小陈
表演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纳海剧社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