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启动。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审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年大学生兵源在优抚标准和退役安置政策上福利待遇大幅上升:
1、2011年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由22000元提高到26000元,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本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
2、对2011年冬季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
3、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4、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生,在部队表现好、退役复学后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有参军意向的学生可直接到保卫处咨询、报名。保卫处联系电话:6248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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